函轉國防部「後備軍人與補充兵緩召逐次召集及儘後召集處理規定」修正

主 旨:函轉國防部「後備軍人與補充兵緩召逐次召集及儘後召集處理規定」第八點規定、第六點附表十一、第七點附表十六,業以113年4月22日國全動管字第1130101781號令修正發布。

說 明:依國防部113年4月22日國全動管字第1130103356號函辦理。